您的位置: 首页 >警民互动>信箱详细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回到戴氏的怀抱
来信人 代** 来信日期 2022-11-1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把“代”改成“戴”。请问需要什么材料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州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2-11-14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上公安的来件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交验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2)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3)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继母或母亲、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交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
(2)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是否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进行调查核实;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且未被撤销记录、是否为失信人员;有无变更记录);
(3)本人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的声明;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
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泸州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4日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