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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给自己的机动车(轿车)贴改色膜(和原车基本同色)是否可以在市车管所成功备案,合法吗
来信人 甘** 来信日期 2020-05-08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由于各地市州对于现阶段机动车辆(轿车)改色贴膜规定存在一定差异,之前到有关部门咨询过改色贴膜备案或是否合法问题,但一直未能得到一个统一明确的答复!所以确实想通过该方式了解清楚泸州市现阶段对于汽车改色贴膜的有关规定:机动车是否允许做改色贴膜?如果只是贴和原车车漆颜色基本相同的改色膜可以成功备案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州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0-05-08
办理结果
同志:



您好!您咨询“自己给机动车贴膜改色是否可以在市车管所成功备案”的留言收悉,市公安局对此来信十分重视,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的猛增,汽车保养与修理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公安交警部门考虑到群众需求及行车安全,对相关问题已上报研究。现相关部门决定在不影响安全驾驶和保证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受理贴膜改变车身颜色业务。泸州市车管所于2019年7月开始受理相关业务,但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不得粘贴镜面反光或镀铬等有明显反光现象的贴膜;



2、贴膜应粘贴牢固,不得有破损、尖角、锐边等凹凸起现象;



3、贴膜不得改变原有车身的外观形状、结构;



4、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5、原则上不超过三种颜色;



6、不得贴国家、行业等规定的专业制式图案;



7、贴膜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形;



8、改色后十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作备案登记。



对于贴和原车车身颜色相同的膜无需到车管所备案变更。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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