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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迁户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20-05-08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2019年在泸州购房,按照购房合同要求,2021年6月30日交房。特咨询下能否凭购房合同把小孩和我的户口从宜宾迁入到泸州来,非常感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州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0-05-08
办理结果
赵先生:



您好!您咨询“购房迁户的问题”的留言收悉,市公安局对此来信十分重视,经调查:



接到您的来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通过电话(08303199180)与您沟通,了解到您工作单位在泸州市交投大厦,居住在江阳区酒城大道佳乐云岭小区,民警按照户籍业务规范告知购房未交房且门楼牌号未上墙的房屋不能办理实际购房地点落户手续。如果希望落户到泸州,可以根据购房但未交房且门楼牌号未上墙的房屋情况以及您本人在泸州交投单位工作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到泸州江阳区龙透关派出所申请落户公共户口.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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