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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第九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字体: 来源:交警支队 作者: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08-11 10:33 浏览次数:

泸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第九届二次会议

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刘泰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有条件的交通车道上增设非机动车道的建议”(第47号)已收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照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超前规划好道路非机动车道”的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对我市后续规划、新建、改建道路,积极争取强化非机动车道功能设计和规划布局,逐步提高我市非机动车道配建比例,以尽量避免以后新建道路增设非机动车道时改造困难等问题出现。对已建道路将进一步梳理排查,在有条件的非功能性主干道尽可能考虑增设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前置停车区,为非机动车尽可能提供专属通行权。

二、关于“结合目前道路实际,开辟非机动车道”的建议。泸州属于山地丘陵地形,受此影响,我市非机动车的使用和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和限制,致使城市规划建设对非机动车道的预留指标相比平原城市要少,已建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布局也缺少连续性和系统性。同时,受地形及周边用地的限制,老旧城区道路如要进行非机动车道增设改造也存在较大难度。我市绿色交通出行在交通出行全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绿色交通发展前景友好,对于委员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考虑,积极同规划、建设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做好非机动车专用道建设管理工作。

、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一贯重视宣传引导,也一直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部署对非机动车及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驾驶行为的严管严查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倡导非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公安交警也会对重点路口文明劝导员进行培训,在日常的工作中对非机动车不文明驾驶行为及时劝止纠正,通过多种渠道形成安全文明的绿色交通出行舆论氛围。

感谢刘泰刚委员对我们公安交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泸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改进和发展,共同建设平安泸州。

 

附件:红星路与龙马大道路口增设非机前置停车区图

 

 

泸州市公安局

20236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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