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关于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答复的函
泸州市公安局
关于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3号
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廖劲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饲养大型宠物犬管理的建议”(第S09020003号)已收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饲养大型宠物犬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全面提升,家庭饲养宠物犬的非常普遍,同时饲养大型宠物犬的情形也越来越常见。饲养大型宠物犬治理不仅是一个城市管理问题,也是一个人与动物和谐共处问题。公安治安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犬只管理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切实规范犬只管控。一是强化饲养大型宠物犬措施。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限养区文明养犬的通告》,对城市文明养犬再次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犬只违法行为的处理,分部门讲清楚了职责。下步将加大对犬只未按规定栓养、非法进入公共绿地、影响市容卫生、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伤害他人等大型犬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二是强化饲养大型宠物犬的宣传教育。文明饲养、健康饲养宠物,不仅直接关系饲养人的身体健康,还与泸州文明城市形象相关。公安治安部门将与市委宣传部门、市文明办等密切联系,通过走进社区、乡镇、村庄进行普法讲解,使全体公民懂法、知法、守法,努力为文明泸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已与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就针对饲养大型宠物犬管理已形成初步地方立法草案,相关程序流程正在进行,请您持续关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与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等相关部门对接,将草案按照程序上报市人大,尽快出台地方立法。
二是联系相关部门成立市级层面的犬只管理委员会,主要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细化犬只日常监管工作。
尊敬的廖劲莲代表,非常感谢您对群众饲养大型宠物犬的关心,希望您持续关注此项工作进展,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发展,共同建设平安泸州。
泸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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