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泸州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朱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速公路封路应加强事前提示的建议”(第20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厅交警总队《关于指定管辖高速公路移交接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泸州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管辖权已全部由省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管辖。因此,针对高速公路是否封路、何时封路、哪段封闭等情况,公安交警部门无法事前得知,也无法做到事前提示。
虽无法做到事前得知,但公安交警认真思考委员提出的建议,主动作为,积极拓宽渠道收集高速公路封路消息。目前,公安交警各直属大队及法宣部门已主动添加“104.6公安交警路况播报”工作群,该群由四川省高速公路各交警大队人员、交警广播平台工作人员组成,在某段高速路出现临时交通管制后,辖区交警部门能及时知晓、及时调派警力前往处置。同时,通过日常巡逻、群众举报、交通广播平台等途径,尽可能提前收集得知高速公路封闭信息。在得知高速公路封闭的消息后,公安交警会第一时间调派辖区警力前往周边路段指挥疏导,在封路点沿途道路设置指示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同时,依托泸州交通广播平台“FM104.6”、公安各岗亭LED屏等途径,即时显示高速公路封闭信息,告知、提醒驾驶员错时前往或选择其他路线通行。
感谢朱委员对泸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建设泸州美好、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泸州市公安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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