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警民互动>提案建议>详细内容

泸州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字体: 来源:交警支队 作者: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2-12-28 15:56 浏览次数:

泸州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何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增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的建议”(第162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驾考工作事关社会民生和社会稳定,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委员的建议,第一时间将提案转递至泸州市交投集团纳溪机动车驾考服务有限公司(市级考场运营方),要求其针对开展残疾人(C5)驾驶培训考试进行可行性评估。根据公司复函,因市级考场不具备相应的培训考试条件,暂不予开展此项考试工作。3月30日,市局交警支队领导实地调研考场,与驾考公司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残疾人考试工作和深化双方合作进行了专题研讨,认真研究相关措施,推动完善落实残疾人驾驶培训考试各项基础工作。

一、当前残疾人驾考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12年,市残联、市运管局、市公安局曾召集过部分驾校咨询、协调是否有意愿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但因当时报名培训需求小、驾考风险过高、教练不愿进行培训等原因,驾校均不愿意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故至今我市范围内的所有驾校均未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2013年,市级考场建设时并没有同步规划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考试场地,所以目前,市级考场均缺乏残疾人驾驶训练、考试的场地和必备设施(残疾人无障碍专用卫生间、供轮椅自由进出的专用通道等),加之办公楼等基础建筑设施使用年限久,陈旧老化严重,重新改造存在一定困难。

二、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针对当前残疾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存在的诸多困难及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推动完善相关基础工作,力争尽早实现残疾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一是积极协调交投集团,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考试场地纳入新建G546江阳考场建设方案,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目前,交投集团方已基本同意该方案。二是积极推动符合改造条件的县级小车考场增加残疾人便利设施,以满足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是丧失运动功能符合C5驾驶证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就近参加驾驶理论考试。通过初步调研,古蔺祥昇考场基本符合改造条件,交警支队将积极与所属驾考公司对接落实。三是严格按照公安部162号令规定,积极推动各县区车管服务窗口、社会服务网点、社会化考场进行改造,设置残疾人便民窗口,增加便利设施,方便残疾人办理相关业务。四是积极协调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规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工作,推进我市残疾人驾驶培训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五是积极协调市场监管局,规范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销售、改装管理,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何委员对车驾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泸州车驾管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为市民营造高效、优质、放心的车驾管环境。

 

 

 

泸州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