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警民互动>提案建议>详细内容

泸州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字体: 来源:交警支队 作者: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2-12-28 15:47 浏览次数:

泸州市公安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游安春、廖晓琴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市区道路开辟非机动车车道的建议”(第6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市区道路开辟非机动车车道”的建议

   泸州是山地丘陵地形,导致我市非机动车的使用和发展非常受限,致使城市规划建设对非机动车道的预留指标相比平原城市要少,已建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布局也缺少连续性和系统性。受地形及周边用地的限制,老旧城区道路如要进行非机动车道增设改造存在较大难度。下一步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思考委员的建议,积极会同规划、建设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开展调研分析,积极争取向党委政府汇报,协助做好非机动车专用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关于“在有条件的道路和安全隐患较大以及因机非混合导致频繁拥堵的地段开辟首批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建议

公安交警部门立即梳理排查已建道路,争取在有条件的非功能性主干道增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前置停车区,最大限度为非机动车提供专属通行权。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在今后的城市交通规划、新建、改建道路中,积极争取加强非机动车道功能设计和规划布局,逐步提高我市非机动车道配建比例,避免今后出现新建道路增设非机动车道时改造困难等问题。

64b2728720fb4348a81c65bbef999973.Png

 红星路与龙马大道路口增设非机前置停车区图

三、关于“挪移人行天桥楼梯位置创造条件敷设非机动车”的建议

   人行天桥在规划设计之处,规划部门就已将所在位置的道路宽度与行人通行等实际情况列入综合分析,得出最佳设计图样。如若挪移人行天桥的楼梯,将会导致本已狭窄的人行道更加狭窄,特别是在学校、商圈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极易造成人员拥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关于委员提出“广泛宣传倡导绿色出行方式以及不定期在重点路口安排执法及劝导人员”的建议

   目前,我市绿色交通出行在交通出行全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绿色交通发展前景良好。下一步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教活动,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倡导非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号召全社会绿色出行,形成浓厚的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宣传氛围。同时,重拳整治非机动车及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驾乘行为,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形成强大威慑力。进一步强化重点路口文明劝导员培训工作,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非机动车不文明驾驶行为,多渠道引导驾驶员文明出行。

感谢游安春、廖晓琴委员对泸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建设泸州美好、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泸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