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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安局关于市人大九届六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答复的函

字体: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01 09:41 浏览次数:

泸州市公安局

关于答复《关于增设右转专用车道的建议》的函

              

尊敬的罗雁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右转专用车道的建议》(第240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建议书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并结合相关实际工作落实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早晚高峰时段核心区域拥堵突出,目前主城区交通从“全域拥堵”转变为“局部拥堵”,以沱三桥、康城路及沱二桥、连江路沿线为主,部分时段平均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受“两桥一会”(龙透关大桥、长江五桥、酒要会)项目施工影响,拥堵范围有向周边蔓延趋势。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交通流量大的交叉口设置右转专用道与直行车道的建议


由于城市历史发展进程原因,部分道路在规划设计之初难以估算城市发展各阶段的通行需求,部分道路宽度受限或路口段未做展宽处理,导致车道数不足,为保证道路交通整体畅通,牺牲右转专用道,采用直行+右转组合方式,提高直行车辆的通行效率,高峰时段右转车辆会存在排队情况。

针对道路交叉口车道功能设置,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排查,对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密集区、学校医院周边等交通流量大、拥堵频发的交叉口开展全面排查,结合道路现状宽度、用地条件、车流特征,科学论证右转专用车道设置的可行性,发现此类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实现右转车流与直行车流有效分离。

(二)关于清晰设置右转专用道标志标线的建议

对拟增设右转专用车道的交叉口,公安交管部门将同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导流设施,提前在交叉口上游路段设置车道指示牌、地面导向箭头,清晰划分右转、直行、左转车道,提前引导车辆分道行驶,避免临近交叉口临时变道加塞,保障车流有序通行;重点强化江阳老城狭窄路段、新老城区衔接路段的标线清晰度,配套设置车道渐变提示、禁止变道标线等,规范通行秩序。

(三)关于在右转专用道设置信号灯的建议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36670-2018)规范要求,信号灯放行相位应根据交叉口交通流的运行特点,合理优化控制相位;在对相位进行优化时,应尽量减少交通流冲突,同时兼顾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需求。针对增设右转专用车道的交叉口,动态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高峰、平峰时段车流变化,科学设置信号灯配时,合理分配通行时间,有效减少右转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叉冲突;针对学校、商圈周边等行人密集区域,强化右转礼让信号提示,保障各方通行安全。

(四)关于加大宣传右转专用道作用和通行规则的建议

依托路侧电子显示屏、“酒城交警”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APP等网络和电子媒介,以视频、文字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右转专用车道设置目的、通行规则及注意事项;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重点普及分道行驶、文明礼让等知识,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非机动车主动避让右转车辆;结合城区拥堵节点、施工路段绕行等提示,同步宣传右转专用车道通行要求,营造“文明出行、安全有序”的良好交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交通设施,强化分道引导。优化路口车道指示牌、地面导向箭头、渐变标线、禁止变道线等设施,在路口上游提前设置分道提示,引导车辆提前分道、有序通行,减少路口抢道加塞。

(二)优化信号配时,降低冲突风险。根据高峰、平峰车流变化,动态调整信号灯配时;在学校、商圈、医院周边行人密集路口,规范右转放行方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劝导,提升通行秩序。通过交通广播、新媒体、路口电子屏、社区宣传等渠道,普及右转专用道通行规则;加强路口现场劝导,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分道行驶、文明礼让规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泸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改进和发展,共同建设平安泸州。

 

 

 

                    泸州市公安局

                                                                                   2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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