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人行大运,被处罚
涉及烟花爆竹问题
相关部门及举报电话
烟花爆竹质量问题等,举报部门及电话:市场监管部门(12315)
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等,举报部门及电话:应急管理部门(12350)
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举报部门及电话:公安机关(110)
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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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古蔺县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展开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查明古蔺县永乐街道两河口村、永乐村的两处民房中存有73箱烟花爆竹,储存场所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无异于给周边居民和住户埋下了一颗“隐形炸弹”。
经查,罗某某和邓某某租用他人民房作为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且2人均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资质。
经调查认定:两处隐蔽库房涉嫌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储存烟花爆竹等爆炸性物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罗某某、邓某某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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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经营者应当向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
经营者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出现“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情况;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零售店不得使用明火,产品码放与电气设备应保证安全距离,不得使用强热辐射采暖设备,不得在店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仙女棒、手持电光花、生日烟火、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等等所谓的“冷烟花”也已归类为烟花爆竹产品范畴,经营、储存相关产品时须取得相应安全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生产、销售此类产品。
1.要到正规的烟花爆竹零售店采购,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不得在无资质店铺、社交软件、直播平台等购买。
2.选购过程中注意“三看”: 一看经营者证照,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看产品外观,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是否有护引纸保护; 三看产品标志,查看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商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执行标准代号、安全警示语、燃放注意事项等说明。
3.根据年龄、燃放场地等情况,合理选购烟花爆竹类别,尽量选择药量较少、安全性较高的C、D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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